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006686154/2011-0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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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工信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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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1-10-18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8 字体大小: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

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湘经信投资〔2011〕533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根据《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1〕61号)的要求,现就2011年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湘发〔2010〕14号)及《湖南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湘政发〔2010〕20号)确定的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已开工建设。

    3、已通过其他渠道年内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二、申报程序

省直有关部门重点组织中央、省属企业项目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组织本辖区(含省直管县)企业项目申报,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各市州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

    三、申报方式

    1、根据有关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应严格按规定建立项目库。因此,申报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的项目必须先按照《关于做好“四千工程”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1〕75号)的要求,将项目申报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61.187.56.42:8080/sqgc,企业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准备资料并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格式请到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

    2、在项目入库的基础上,企业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61.187.56.42:8080/sqgc)提出资金申请。

    3、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收项目申报资料纸质文档。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将联合上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中央、省属企业将上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分别报送省经信委3份、省财政厅1份。

    四、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2、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对上报项目应认真初审和筛选,要严格按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范围进行推荐。

    3、对于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已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各市州应将其纳入申报项目之中,要优先推荐纳入2011年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100个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

    省经信委通讯地址:长沙市五一中路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邮编:410011;联系人: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殷立科;电话:0731-82212144。

    省财政厅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王晓辉;电话:0731-85165299。

《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使用操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731-88922633咨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2011年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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