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提案】关于加强对通讯运营商监管的建议

【州政协提案】关于加强对通讯运营商监管的建议

来源:湘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字体大小:

【州政协提案】关于加强对通讯运营商监管的建议

提 案 人:贾武

提案内容:

手机如今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通讯工具,但因为通讯运营商胡乱扣费而花冤枉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尤其对大部分老人而言此种情况更甚。比如,有的运营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一些收费项目;有的收费项目虽然声明免费使用半年,到期会提醒消费者,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提醒,消费者遗忘后被持续收费,并且要取消还需带身份证去柜台办理,带来极大不便;有的甚至跟第三方合作消耗消费者的话费;有的套餐会附带一些收费项目,然后套餐结束了,这些收费项目会继续保留。以上销售套路,让民众很容易掉进通讯运营商的陷阱。在某种程度上不但影响了国家品牌公信力,而且会干扰企业自身和整个通讯行业的发展。

建议:

有关部门加强对通讯运营商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通讯运营商对内部套餐或与第三方合作销售的管理,对于有销售误导和乱增加消费者收费项目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能因通讯运营商为完成自己的任务而让消费者受损失。

提案答复: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贾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通讯运营商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市场监管局、州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告知制度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20〕100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等相关规定,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制定,而是由各基础电信运营商自行制定资费标准。但是,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资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途径,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宣传推广资费方案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制定打包销售资费方案时,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业务,应当同时提供各单项业务资费方案,供用户自主选择。对涉及携号转网服务的携入用户,应当保证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公众市场在售资费方案。

但是,近年来,随着手机用户的不断增加,各大通讯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各通讯运营商为拉拢用户,不断推出各式各样的优惠活动,给人造成一种应接不暇的感觉。同时,因管理不规范,乱收费、捆绑消费、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消费者营造公正透明、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我局联合市场、通管等部门重点做了以下工作,规范通信市场。

一是持续推进营销宣传规范,提升客户服务。不得有虚假夸大、引发歧义或误导用户的宣传;对在售的资费产品进行明码标价,特别是当前公众市场在售的资费产品的宣传要做到明码标价,业务内容和限制条款清楚明了,切实履行提醒义务。特别是针对 5G 资费产品、适老化服务、特殊人群资费产品要统一渠道以及宣传口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持续推进成本价监督,遏制恶性竞争。全面推动落实各通信企业集团总部和全省行业自律公约,开展常态化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规范市场行为。

三是持续推进示范项目创建,提升价值。进一步落实工信部关于市场规范管理相关规定,持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与推广。

四是开展法规宣贯。持续开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贯。继续落实政府监管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与用户关切的热点问题的整改,提升行业美誉度与影响力。

五是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市场、通管等部门对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和套餐标准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在营业厅以及业务代办点,按照要求公示资费标准。

六是畅通投诉渠道。去年及时处理12345州长热线各类针对手机资费问题的信访件5件,办结率、满意率100%。今年我们对消费者的相关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消费纠纷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湘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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