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投资〔2025〕214号
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重点产业倍增计划和产业育新培强攻坚,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省政府十大产业项目、“4×4”现代化产业体系、先进制造业高地标志性工程、新质生产力、产业育新培强攻坚、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智赋万企”行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先进钢铁材料、现代石化、音视频、智能衡器计量等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巩固提升和培育壮大,以及其他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等。
(三)制造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提升生产安全等。
(四)检验检测、产品中试、新材料中试等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提升产业发展生态的重大平台建设。
(五)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落实锂电、新能源材料、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蔬菜出口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具体申报方向见《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在湖南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具有良好信用。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入库,且实施单位愿意在建设期内按要求接受全过程调度、管理和监督。
(四)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事项,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标杆示范的单位,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名单以及在省级及以上绩效评估中获得优秀档次的单位。
(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1.所申报项目或事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设备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2.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3.获得往年制造强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需要验收的项目,目前尚未通过验收(需要提交系统但未在系统中提交并通过审核)的单位;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单位;已经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已经申报其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均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补助。
4.存在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或近两年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5.国家和省级文件明确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的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基本程序
(一)市州项目,由市州工信局牵头组织申报,要充分调动各相关业务科室的积极性,组织相应专题方向项目的申报、初审等工作,市州财政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市州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工信部门、财政局参照市州项目的组织方式,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在地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项目资料要求。
1.项目资料原则上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料。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请报告模板(附件3)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相关附件应全部插入到项目申请报告中,不接受多个文件上传),市州、县市区的工信部门及时在系统中审核上报。
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
2.项目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部分支持事项的申报资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见申请报告模板)。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3.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及资料认真把关。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不得推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指标。
(二)上报文件要求。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推荐文件需扫描上传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份(只需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不需要项目资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必须是可编辑表格文件,不能是PDF或图片文件)发送到邮箱abc2212144@126.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请向当地工信、财政部门咨询,或者联系附件1中相应方向的工作人员。
(二)项目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
(三)文件上报收件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冯里根;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六、特别提醒
(一)专项资金的监管、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申报有关事项。对报大建小、材料造假、使用同一凭证多头重复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项资金。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却不配合全程监管或不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的,视情况收回已安排的资金。
(二)本专项资金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违背企业意愿收取费用,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受理电话:0731-88955386。
附件:
1.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汇总表(模板)
3.各专题方向申报材料模板和汇总表模板(见挂网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25日